流通领域新员——第四方物流
王之泰  2020年第02期第37页  2020-01-09

  继第三方物流之后,又出现了第四方物流,其概念及运作现在已经逐渐清晰、明确,引起了经济领域广泛的关注和认可。

  第四方物流是供应链时代派生的产物。在现代社会之前,从发货方到最终接收方的关系非常明确,过程也是简单、清晰,进入现代社会之后,越来越复杂,过程更是如此,从发货方到最终接收方,从面对面的近距离扩展到不同地域的大范围,地域范围延伸到城际、国际乃至全球,一条供应链路线越来越长、越来越复杂,虽然物流的速度快了,但物流的时间越来越久,这就需要对其进行管理、整合及有效运作,第四方物流便是应势而生的上述各项活动的集成者。与遇到的所有新事物一样,对于新的第四方物流,人们必然要关注它的方方面面,这就提出了几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物流的概念,在流通领域已经被普遍认同,第四方物流的概念是什么,谁是三方之后的第四方?回答是:与前三方不同,第四方物流不是物流的具体运作方。前三方物流是通过物流的具体运作取得报酬的利益方,而第四方物流不具体从事物流运作,而是“出谋划策”的一方。第四方物流并不是一般地出谋划策,而是有能力提供一套完整的解决方案,解决方案体现了高于前三方物流的水平,所以这是通过“出谋划策”使物流取得利益的一种特殊类型的企业。

  第二个问题:这个新的事物在同类事物中所处的位置。第四方物流初期,概念尚未清晰时,人们便开始琢磨它在物流这个大领域所处的位置,因为都与物流相关又与已成熟定型的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物流有比较大的区别,于是排行第四,可以说第四方物流的这一称谓是依排序顺势而成。

  几方物流的排序的依据是源自哪里?大小、先后、长幼还是重要程度?第四方物流的提出也引起了对前三方物流称谓的回顾:

  第一方物流。第一方是商业交易双方的卖方,卖方如果在交易之后的发货方式是卖方自己去送货,交付给买方,最后完成交易,这是买方市场条件下形成的规制性的方式,卖方是第一方,故称第一方物流,又称送货物流。第一方物流要点是:处于供大于求买方市场条件之下,买方有主导权,卖方就需要通过送货来满足买方的要求以争夺客户从而实现销售。

  第二方物流。第二方是商业交易双方的买方,买方如果在交易之后自己去取货,才算完成了这笔交易。卖方市场条件下往往是市场短缺、求大于供,卖方便拥有了主导权,就需要买方主动取货才能将货拿到手,买方动用物流手段完成此事,故称第二方物流,又称买方取货物流。

  第三方物流。第三方是商业交易买方、卖方双方之外与商业交易无关的一方,没有介入交易活动,但有物流能力,承担买方、卖方双方商业交易之后将货物送达给购货的一方,由第三方送货上门才算最终完成了这笔交易。卖方通过社会专业物流企业将货物送交买方,这是由买方、卖方之外的第三方在运作物流,所以称之为第三方物流。

  第四方物流。最早是美国一个咨询公司提出的与物流相关的概念,此概念比物流的概念包含要有所延伸、更为广泛,那就是包括物流运作还有以物流为主体之一的供应链。第四方不是通过物流的具体运作取得报酬的利益方,而是“出谋划策”提供一套完整的解决方案,也由此取得报酬。和一般的“出主意”不同,它也不是“动口不动手”、只出点子不办具体事的那种“口头革命”,而是要有一定的整合能力,让整个流通过程包括商流、物流整合成一体,一体化之后,再用原有的各种称谓便都无法全面表达这种经济形态,于是确定一个新的称谓,称之为“供应链”,这便包含了第四方物流。所以,第四方物流可以看成是供应链的集成者,是高于第一方物流、第二方物流、第三方物流,成为供需双方物流及第三方物流的"领导力量"。靠什么去领导?不是行政、不是权力,而是信息,信息的作用是引导,所以可以更确切地说是“引导力量”。从这个角度来看,第四方物流是信息时代的特有产物!

  由于是初生,第四方物流还很不成熟,既使在发达的美国也是如此,将来的进一步发展还需要我们给予关注。C


【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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