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心”之争
文/ 丁俊发  2015年第06期第38页  2015-05-17

在经济理论界,或者说在经济流通理论界,有一个商流和物流谁是流通业核心竞争力的争论。有人说物流是流通业的核心,有人说商流才是流通业的核心,我认为首先要搞清几个概念。
第一,从大流通的概念来讲,流通业包括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四个方面。我在《中国流通》、《中国流通经济学概论》以及不少文章中都表述过我的观点,即流通业是以商流为核心,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为支撑的产业形态。
第二,流通业与物流业不能划等号,但互为依存。从一个产业来讲,流通产业与物流产业有不少重叠的内涵,就像物流业与交通运输业、旅游业与餐饮业有重叠一样。流通产业与物流产业重叠的部分主要是商贸物流业,商贸物流业既是流通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物流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流通业与物流业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可以说,其中不少功能互为补充,互为前提,互相促进,谁也离不开谁。
第三,讲流通,讲物流,必然是无国界的全世界流通,全世界物流。国际上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知识产权贸易,大多涉及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此,国际组织制定了一系列规范,促进互联互通的贸易便利化与提高全球供应链绩效指数。
讲了这三个概念,再回过头来讨论关于流通业核心的争论。我的观点是,在流通业中商流是核心,但当前流通运行中物流是主要瓶颈、主要矛盾。为什么这样讲呢?
第一,在商品经济中,商品生产的目的是实现商品的价值与使用价值。这种商品的价值与使用价值从生产者向消费者的转移,实现途径是商流。所以马克思把商流作为流通的本质与基础,称为“惊险的跳跃”。2014年10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主要是商流。
第二,商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运动的过程中,商流是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形态的流通,完成商品所有权的转移;物流是商品实物形态的流通,完成商品在空间与时间的位移;信息流是商品社会形态的流通,实现商品信息的社会化、透明化、数据化;资金流是商品货币形态的流通,使实物流、服务流向资金流转移。在这四流中,商流、信息流、资金流在商品的运动中都是不可或缺的,而物流是唯一可以没有的,如房产交易、期货交易、知识产权交易等等。
第三,商流是国家回收货币的重要手段,商流是生产与消费的调节器,是国民经济运行的晴雨表,流通业的基础性与先导性主要体现在商流上。
第四,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商品短缺是常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供大于求是常态。因此,在商流中,商品价格即CPI成了关注焦点,而影响商品价格的主要因素除了供求关系、货币政策以外,物流成本过高是主要因素。正如2012年8月3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意见》中指出的那样,“我国流通产业仍处于粗放型发展阶段,网络布局不合理,城乡发展不均衡,集中度偏低,信息化、标准化程度不高,效率低、成本高的问题日益突出”。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重点企业物流统计调查,目前流通业中批发与零售的物流费用率达到7.8%,而发达国家不高于5%。目前阿里巴巴、京东商城、苏宁易购、1号店等电商巨头竞争的焦点不是线上的电商平台,而是供应链菅理,特别是线下的物流,谁的供应链最优化,谁在物流上运作好,服务周到,谁就能赢得市场。
第五,“核心”与“主要矛盾”不是一个概念。核心体现的是流通业的本质特征与基础作用,而主要矛盾体现的是在流通业运行中形成的瓶颈约束,不解决好物流这一瓶颈,不打通物流通道,做到货畅其流,商流的核心功能会受阻,会使整个流通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地位受到重大影响。一般讲,一个产业的核心或核心竞争力,是由这个产业的本质特性决定的,在通常的情况下不会改变,但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则是动态的,要看我们有无这样的能力去认识,去捕捉,去化解。C


【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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