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户与农业供应链融合发展的对策研究
文/孙萍 李军培  2021年第2期第102页  2021-01-22

  摘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动现代农业不断发展的重要力量,而农业经营主要以小农户为基本单位。为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扶持小农户、提升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供应链融合能力,本文对小农户发展现状、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融合发展的必要性以及农业供应链对小农户的促进作用等方面进行阐述,从供应链上游和中下游两个层面以及投资效率,人才技术,物流体系和信息共享四个方面进行对策分析。研究小农户与农业供应链的融合发展对策,进而促进小农户与农业供应链融合发展。

  关键词:小农户;农业供应链;融合发展

  1.小农户的发展现状

  农户的经营规模方面,第三次农业普查结果表明,我国小农户数量比各类农业经营个体数量高98%,人数占农业从业总人数的90%,耕地占全国总耕地面积的70%,但普查数据显示其生产规模较小,无法顺利开展农业规模化生产。在自产自销方面,销售市场和渠道的不畅通,买卖信息传递不够及时,让滞销现象在小宗农产品市场较为普遍。农户自身和合作社等方面,小农户数量多、合作意识不足、专业水平不高、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不均匀。其中一部分存在合作社仅与农民社员之间是土地租赁关系的“不合作”情况。小农户自身,知识水平低、力量分散、谈判能力弱,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农业技术的匮乏和惠农政策覆盖范围不全面等问题依然存在[1]。小农户的使用土地面积有限,种植技术较低,不能进行科学化的生产经营,无法使用合适农业种植方法,促进生产。目前,农业补贴主要用于大规模经营或农业合作组织等有一定规模的机构,而小农户的从业人数在总体中占比较大且整体的种植面积较多且相对分散,若没有实际调研和切实可行政策,很难对小农户进行针对性的资金帮扶,从而导致其整体发展水平比农业组织的经营情况要差。因此,让小农户与供应链融合发展,增强小农户的生产经营能力,提高小农户发展水平和农户收入,缓解就业压力,才是进一步推进小农户的精准扶贫的关键。

  2.现代农业与小农户融合发展的必要性

  从乡村脱贫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相关政策和脱贫成效两个方面对融合发展的必要性分析。政策角度,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指出:“要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农业经营基本正是小农户。要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要将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和现代农业建设进程中。所以,帮助小农户培养和提升合作能力是促进农业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当前小农户网络化和科技化发展等现代化手段仍然滞后,在现代化农业发展大环境下,农业产业链的科技水平和网络联通技术是发挥小农户自身优势,促进其更好更快发展的关键[2]。脱贫方面,促进小农户与农业产业链融合,可以实现小农户与市场的有效联系、现代农业健康发展、贫困农户减贫增收,是当前市场化减贫的重要方向[3]。

  3.现代农业供应链对小农经济的积极作用

  产业链是供应链的物质基础,而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制造、包装销售组成了农业产业链,小农户产业链与农业供应链融合发展可以规范合约交易,提高小农户的经济收入。合约交易能降低农户的营销成本。有固定的收购方,农民可以根据往年的收购情况确定种植面积,减少农产品的存储成本和损坏风险。随着对外贸易订单额的增加,小农户按照合约要求生产面向国外市场的农产品,分工更为细致,继而提高生产效率,获得更多的产品订单[4]。小农户参与农业供应链可以为他们提供市场、渠道、基础设施、农业技术,专业人才,完善的物流体系等,加快贫困地区小农户脱贫速度,提高农户的收入水平和工作效率。

  4.对策建议

  从供应链上游和中下游两个层面入手,考虑资金投入、产业用地、人才下乡、科技支撑四个方面,展开分析提出对策建议。

  4.1农业投资的监控和有效性把控

  制定农业投资效果回馈机制。在农业投资过程中,成立专门的农业投资管理部门,从农户端或者合作社发起投资申请,结合各个地区农业经营情况给予一定资金帮扶,建立农业投资效果回馈机制,严格把控资金去向和使用情况,定时进行农户满意度调查,及时关注农业补贴的使用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补贴资金和帮扶区域。此外,鼓励农户合作、集体订购生产资料等,使得农业资源充分利用,减少农产品生产经营成本,有利于农户规模化经营,农业基础设施完善与共享,促进就业。

  中国是人口大国之一,耕地平均占有率逐渐降低,要充分发挥土地优势,根据各地区的资源条件进行针对性的耕种,例如我国主要有丘陵地区、普通务农地区和很多交通不便利的偏远山区,因地制宜地进行农业生产。丘陵地区地块较为零散,短时间内很难实现规模化经营,尽量选择需求量小的农产品进行种植。普通务农地区,家庭经营面积多、劳动力数量较多,并有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注入培养资金,努力培育发展成为规模合适的家庭农场。山区部分地区,土地规模小、耕地不集中,以务农为生计的小农户,要帮助其发挥积极作用,建立适合的合作组织促进农户发展[2]。

  4.2人才与技术支撑

  人才方面,组建小农户素质培训班,使农户更好地掌握农业种植方法,培养农村人才。重点落实人才下乡政策,关注各大高校假期志愿者支教情况,对大学生志愿者采取返乡任教的满意度调查,根据志愿者意愿和需求,制定针对性的就业政策和优惠措施,鼓励师范生毕业返乡任教,与时俱进地开展教育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教育资源匮乏的问题。技术方面,教育和市场资源要像贫困地区倾斜,因为农村的整体就业水平不高,大部分农户选择外出务工,为了保证农村发展,对未转移的农村劳动力而言,需要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的质量,政府应将有限的教育资源向乡村倾斜,通过鼓励捐赠、提高农村教师的待遇并定期培训、建立配套的师资和硬件设施[5]。还要强化农业科技教育,通过农业科技企业和研究机构下乡组织培训,示范承包户的经验讲说等,公司对农户提供技术支持,优秀企业对农户进行针对性帮扶,与农户共享信息,使其更好地融入供应链各个环节。

  4.3物流体系的优化与融合

  农产品包装储存的主要设施建设。建立县级或者镇级的公共农产品存储中心,方便农户对滞销农产品临时储存。对农户进行农产品种植、包装、储存方面知识技能培训。修建贫困地区交通网,促进贫困地区或滞销地区的经济发展,提高农户与农业供应链的融合深度。此外,为拓宽农户的销售渠道,加快农产品的流通速度,要构建县域农户信息交流平台,各乡镇的农户信息要网络化,便于中下游企业及时查找需求产品。以县为单位,建立农村公共电商自助平台服务,解决小农户在销售渠道和网络销售以及订单违约时出现的农产品滞销问题,完善农村物流体系,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4.4供应链信息共享

  小农户信息采集的准确全面化。县域农户信息平台的信息录入要以村为单位,将有电商发展意愿的农户的种植面积、土地质量、作物种类、年产量等农产品信息及时更新,保证企业对农户生产信息的可获得性。相应地,在政府支持的前提下,小农户选择农产品行业中的优秀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发挥链上企业的带动能力,鼓励优秀企业自主创立品牌,提高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能力,引导其创新发展、延伸产业链、加强科技创新、提高企业的利益创造能力、加快与小农户融合发展速度,实现双赢。最后,还要做到供应链各层信息与农户信息的实时共享,中上层做好衔接,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下层企业,保证产品供给量。不断调整产品种植种类和销售等方面的流动,提高农户的积极性,缩小贫富差距[6]。

  4.5供应链中下游企业为农户扩宽销路

  县域市场助力农村经济。近年来,县域经济不断发展,以县域经济为中心的“区域市场”逐渐兴起。一二线城市劳动力成本提高,多行业竞争激烈,相对于一线城市,县域市场消费需求指数更高。要借助技术优势,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一个全面的县域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县级及以下农户农业产品、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信息交流。方便农民获得与农产品需求相关的信息。从而调整自己的生产供给。县域市场随时获取当季的农产品供给信息。进行合理生产,达到供需平衡[7]。企业订单中小农户额度政策。农产品相关部门给优秀农产品收购企业或者大型超市制定农户订单比例制度,达到或超过该比例的企业将得到订单金额中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调动收购企业入村订购的积极性;物流资源的倾斜。给收购企业制定订单额度的同时,也要保证农村交通的畅通,便于农产品运输和农业机械的使用等。此外,与农户订单相关物流企业给与一定的业务补助,使物流业积极助力农户经营,在确定物流畅通的同时,也要规范合约交易确保农户利益。现有的农产品销售中订单农业依然存在,为了避免因单方面毁约导致农产品滞销的情况,应该规范合约交易,确保农户和企业的利益。C

  5总结

  在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环境下,阐述了小农户的发展情况以及小农户与农业供应链融合的积极意义。从投资效率,人才与技术,物流体系和信息共享四个方面对小农户融入农业供应链展开分析,提出了相关对策。

  (作者单位:天津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来亚东.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N]. 中华合作时报,2020-07-14(A06).

  [2]霍然. 培养和提升小农户发展能力[N]. 吉林日报,2020-07-22(012).

  [3]颜廷武,张童朝,贺孟业,张俊飚.农产品供应链对农户减贫增收的关联效应分析——基于滇、桂、苏、闽四省(区)的实证[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5,36(06):973-980.

  [4]张悦.农产品供应链变革对小农户的影响及我国的对策[J].宏观经济研究,2012(09):100-105.

  [5]侯启缘,张弥.农业劳动力转移与高质量就业的问题和出路[J].现代经济探讨,2018(12):115-119.

  [6]梁小江,何林垚.用好增收带富关键力量——为“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提供系统政策保障[J].当代贵州,2020(12):34-35.

  [7]徐欣然.县域农业经济创新发展路径思考[J].当代县域经济,2020(07):68-70.


【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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