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启改革议程促进经济发展
——专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著名经济学家 吴敬琏
文/本刊记者 李冰漪 李静宇  2013年第08期第22页  2013-07-18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是中国经济学界的泰斗,在经济理论研究上始终鲜明地坚持市场取向的改革主张,是当前倡导改革的旗帜性领军人物。不久前在天津举办的“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天津论坛”上,本刊记者聆听了吴敬琏先生发表的主旨演讲,并在会议期间专访了这位前辈。吴敬琏先生就民营经济的现状和发展,中国如何深化改革等问题回答了本刊记者的问。

 

民企困境的根本症结

 

有数据表明,目前国内民营企业平均寿命不过3至5年,生存环境极为艰难。民营企业最关心的,就是如何改善外部大环境,使民营企业健康成长并做大做强。对此,吴敬琏回答本刊记者提问时说,要解决民营企业生存环境问题,使其做大做强要靠两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制度,一方面是企业自己的能力,两个方面是相关联的。通过制度的优化与完善,使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放在同等位置上发展,就会形成比较好的环境,再加上企业自身的努力就可以做好。为此,他特别强调,作为企业家,不要向权力寻求分一杯羹,这不是企业家的正道。这样的缺点在于他只站在一个企业的角度,没有考虑到另外一个身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企业家也是这个国家的主人,有权利过问国家体制的好坏。体制的改革中央已经决定了,要支持这些改革,提出合理建议,一个即使很正确的改革其实也有可以改善的地方。
在当前中国的大环境下,民营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都遇到了困难,而根源众说纷纭,但在吴敬琏看来,这是个长期性的问题,其症结就在于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靠投资拉动增长,资源消耗高,成本高,但产品质量难以提高,经济效益低下。
粗放的经济增长模式一定会引发两个重大问题。一个就是产能不断增加,于是出现了生产过剩的危机;另一个就是因为资本对劳动者的需求不断提高,普通的劳动者不能分享更大的利益。此外还会造成环境污染,因为主要靠消耗资源实现经济增长,一定会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破坏,大量耗能、污染的生产,使水、空气都出现了问题。现在这种经济发展方式所带来的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这和我们国家经济总量的世界地位差得太大。
由此在宏观经济上也出现了一个问题,吴敬琏指出,因为靠投资推动经济,所以增长是靠发票子支撑的,如果过量的话就很危险了。现在碰到一个非常麻烦的问题,就是今年一季度贷款追平了历史最高水平。现在融资主要靠贷款,社会融资的增加比2009年还厉害,因此这几个月正加强了回购。这是一个方面,信贷量、货币量太多,才致使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另一方面市场疲软,需要增加购买力需求。对于解决疲软这个问题,应该增加货币的发行,但是从现有的货币存量来说必须收,否则通货膨胀会随之而来。所以说,这种增长模式持续进行的结果,一定会造成从微观到宏观一系列问题,而且这个问题也会形成社会问题。

 

铲除体制障碍,超越“短期手段”

 

那么如何才能有效应对呢?吴敬琏说,十多年来我们经历了两种解决方式,一种解决方式就是从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集约的经济增长方式,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而且体制的转变是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关键。
吴敬琏指出,1997年时,爆发了亚洲金融危机,当时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发行了1800亿元的国债,其实最主要的是在1998年4月开了一次会,在这个会议上国务院作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决策,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最主要办法是大力扶持中小企业。会上决定,经贸委成立中小企业司并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中小企业信贷座谈会。马上中央银行发通知,四大银行都要成立中小企业信贷部,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可以上浮10%,要求各地成立中小企业用财政资金扶持成立中小企业信贷担保公司。当时恰逢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定了非公有制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了当时的政治身份问题。应该说那时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做得相当好。
到了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在对整个经济形势调查后觉得,生产力的发展还存在许多体制性障碍,要铲除这些体制性障碍,但制订“十一五”规划时发现,“十五”计划期间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不但没有进步,而且还倒退了,于是又研究了存在的体制性障碍。因此十六届三中全会做出铲除体制性障碍的决定,并写进了中央文件。
而另外一种解决方式,就是加强政府和国有经济对整体国民经济与社会的贡献,用海量的投资支撑高速度增长。这种路数在2003年到2005年以后越来越强势,到了十八大之前,也就是2010年前后变成了一个主导的社会舆论,于是就有了所谓的中国模式说法。我们改革还没有取得完全的成功,还在过渡之中,但有人说我们现在已经形成了一个非常成熟的模式,这个模式的优点就是强势政府,在强势政府领导之下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
这种方式造成了什么结果呢?吴敬琏坦言,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中国在2009年用了4万亿的投资和10万亿的信贷把GDP拉起来了,超过了8%,但是很快又下降了。去年大概在五、六月份的时候又忍不住了,于是下半年全国到处都以城市化为口号开始大规模建设,投资规模一下就起来了,可是效果呢?7.9%的增长率只维持了一个季度。经济学有一个定理,叫做“投资报酬递减规律”,这个规律就像打吗啡,越打越多,效果却越来越差,到后来就没有办法了,而现在“投资报酬递减规律”已经非常明显地表现出来了。这些年来在经济上我们用凯恩斯主义的解决短期问题办法去对待长期问题,一讨论经济发展问题就讲三驾马车,我们不讨论凯恩斯对还是不对,即使凯恩斯自己也说他讨论的是短期问题。短期分析的办法很简单,就是放贷、放松货币、多搞项目,就能够拉上去。但是因为我们的病是一个长期的病,而要用短期的手段对付这个长期的病,只会使它越来越重,现在已经发生问题了,有人还在强烈呼吁中央银行降息,那结果会是怎样呢?
值得庆幸的是,十八大在这个问题上作了非常正确的回答,出路在于要以更大的政治武器来深化改革,关键就是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向什么方向处理呢?要在更大程度、更大战略内,让市场起基础性作用。

 

重启改革议程,破除垄断特权

 

近几年来对于“中国向何处去”的讨论越来越尖锐,在吴敬琏看来,中国克服社会弊病的正道,在于全面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这就是说,要排除特殊利益集团的干扰,推进市场化的经济改革和法治化、民主化的政治改革,铲除权贵资本主义赖以存在的基础,并使公共权力的行使受到宪法法律的约束和民众的监督,除此之外别无他途。因为近年来中国改革处于停滞状态,所以当务之急是重启改革议程,切实推进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
吴敬琏认为,在经济体制方面,进一步改革的核心问题,仍然是建立和健全竞争性的市场体系,使市场能够在资源配置中充分发挥基础性的作用。从中国的现实情况看,对平等竞争市场的威胁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国有经济对一些重要产业的垄断,二是政府对市场的过度干预,改革要从这两个方面着手进行。
对第一种,治本之策是继续推进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布局调整。目前,各级政府和国有企业控制着过多的经济资源,特别是土地和资本资源,并且把其中大部分投入到盈利性的企业中去,与民争利,这种情况是不正常的。应当坚持1997年中共“十五大”决定的方针,国有经济逐步从一般性的竞争性部门退出。
政府的基本职责是提供公共品,然而目前许多公共品供给出现了严重的短缺。例如,社会保障基金、公租房建设有很大缺口,这些正是“全民所有”的国有资本用得其所的地方。多年前就有过这样的建议,应当将万亿元的国有公司股权划拨到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用以归还国家对老职工的社会保障欠账,“做实”他们的个人账户。
针对有人担心,如果中国进行大规模的国有企业改制,会发生国有资产大规模流失的问题,吴敬琏回答,这种担心是有道理的。但是,国有企业改制的情况,并不是“天下乌鸦一般黑”。有的地区法制比较健全、社会监督比较有力,或者采取的办法比较得当,国有经济改革的效果就比较好。消极地避开改革,并不能免除权贵以其他方式蚕食和鲸吞公共财产的危险。因此,应当要求和督促政府负起责任来,采取一切手段防止一些人利用权力在国有经济的改革过程中蚕食和鲸吞公共财产,避免出现财产初始占有的两极分化。
当然,由于国有经济原有规模十分庞大,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会有相当部分的国有资本驻留在盈利性的领域里。那么对于这部分国有企业,吴敬琏觉得,除极少数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可以作为特别法人由国家垄断经营外,绝大多数企业都应当改革为股权多元化的公司。它们作为企业,需努力做强做大,但它们应当与其他经济成分平等竞争,而不应享有任何特殊权力和得到政府的任何政策优惠。而这就涉及到如何全面落实中共十七大“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的要求这样一个大课题了。在这个问题上,一方面,要消除国有企业以及某些得到政府官员青睐的非国有企业的行政垄断特权;另一方面,要实行“非禁即入”的原则,取消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性规定。
对此,吴敬琏呼吁,完善反垄断立法和加强反垄断执法,是完善中国市场制度必须解决的一个紧迫问题。
公平竞争秩序遭到行政垄断的破坏,是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这方面的问题变得如此严重,既是由于现有体制存在重大缺陷,也有反垄断不力的原因。从反垄断立法方面说,200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虽然保留了有关行政垄断的章节,但是它只把违法行为的范围限定在“滥用行政权力”,又把“滥用”的范围限定在“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这就意味着承认一切不涉及地区保护的行政垄断行为的合法性。与此同时,对于违反《反垄断法》的经济性行政垄断行为,是由国家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调查处理的,而对“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的处理办法,却是“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
众所周知,在中国有关行政机关和组织(包括企业)的行政性垄断,通常都是由依据党政主管机关的法规或指令设立的。要这类行政机关“责令”自己管辖的企业去“改正”由自己制定的规章或自己发布的指令所导致的违法行为,岂非与虎谋皮?所以在中国,行政性垄断泛滥成灾,也就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了。因此,吴敬琏提出,为了制止垄断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作,除了坚定不移地进行国有资本的布局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改革以外,还必须坚定不移地进行反垄断的司法改革。

 

建设法治社会,推进政府改革

 

      吴敬琏指出,政治体制改革首先应该明确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这里包含三方面的内容:建立法治、推进民主和实行宪政。他觉得,从世界各国实施宪政民主的经验看,结合中国实际,从法治入手进行现代民主制度的建设,也许是最容易取得成效的。
当前人们对于法治的要求非常迫切,因为中国市场已从以人格化交换为主的“熟人市场”发展为以非人格化交换为主的“生人市场”,双边和多边声誉与惩罚机制难以发挥作用,需要建立一个以正式法庭为主的第三方执法体系来保证合同的实施。可是,由于这一体系极不完善,“司法地方化”成为了一个严重问题。在这样的环境下,企业家不能依靠正当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他们中的一些人往往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与相关政府官员相勾结,以便获取权力对自己的荫庇和竞争优势。
这种做法导致了市场经济规则的扭曲,不但使企业家创新的动力不足,弱化了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潜力,也使得行政腐败日益严重,不同社会阶层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对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现代的市场经济需要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所以人们要求法治的呼声越来越高。实现法治就是要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一切组织和个人,包括执政党和执政党的领导成员,都必须和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而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而实现法治社会,关键要对政府进行改革,建立法治政府。目前,中国的政府仍然是“全能政府”体制,虽然一些官员也把“为人民服务”、“做人民公仆”的口号写在墙上,挂在嘴边,可是他们实际上处在“社会的主人”和“群众的首长”的地位上,以“国家目标”和“公共利益”的名义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社会,在一切问题上替“治下”的“百姓”做主。正是因为存在着这样一些与现代政治文明格格不入的陈规陋习,才会使一些负责官员在一些关系大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上采取极不负责的态度。
对此,吴敬琏表示,由于政府既是政治改革的对象,又是政治改革的一个主要推动力量,因此政府自身的改革就成为推进政治改革的关键,而政府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建立“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
吴敬琏说,所谓有限政府,是和计划经济下的全能政府(无限政府)相反的政府形态。从经济方面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范围是有限的,它所掌握的资源限于与公共物品的提供有关的资源,而不能任意扩张。稀缺资源的基本配置者的角色应当由市场去担当。所谓有效政府,则是政府应当在纳税人的监督之下,改善政府的管理,杜绝贪污和浪费,做到低成本、高效率地为公众提供服务。
展望改革之路,任重而道远。吴敬琏坦言,作为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治传统很少的国家,中国建立民主和法治的市场经济,是一项十分伟大而又极其艰巨的任务。一百多年以来,几代中国人为建设一个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然而屡屡遭遇挫折。最近30年,中国在正确的方向上有了历史性进步,但是改革仍未过大关,未来的道路也不会平坦。在继续完成市场经济改革任务的同时,积极而慎重地推进政治改革,既是未来中国改革的主题,又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兴亡和每个公民的根本利益,在这个问题上,容不得有半点儿犹疑。只有打破阻力,奋力过关,才能实现几代中国人的梦想,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富裕、民主、文明的国家。C


【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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