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语新解
栏目主持/马岩  2017年第05期第84页  2017-04-17

  编者按:前些天,某官员在一论坛上称,东北人才外流的原因是东北寒冷的气候环境,不仅南方人不愿意去,东北本地人也更愿意到南方去工作。众所周知,东北经济下滑是体制顽疾所导致,不进行体制改革东北就不会振兴。是他不知道东北的问题所在吗?背后恐怕还是受“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官场潜规则决定的吧。

 

停车场收取费用与他们无关,他们与停车场没有合作关系

  近日有北京市民反映,自己的车辆因违章停车被交警拖走,到停车场取车时,却被要求缴纳4300元停车拖车费对此交管部门回应称,停车场收取费用与他们无关,他们与停车场没有合作关系。社会停车场提供的是有偿服务,向被扣车辆收取一定的停车费天经地义。但这费用到底该不该车主出?其实法律本有规定“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怎么能说“停车场收取费用与他们无关”呢?在车辆保有量不断攀升的当下,每一位车主都要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交管部更应该切实履职尽责,既“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也尽可能保护车主合法权益。只有风清气正的交通大环境,才能确保车水马龙,南来北往,畅通无阻。

 

“剩女多、离婚率高的城市,房价一定会上涨。”

  某经济学家在参加一房地产论坛时称,“剩女多、离婚率高的城市,房价一定会上涨。”中国当下房价虚高是不争的事实。但房价之所以会虚高,其实除了我们日常理解的炒房等行为以外,还有当地政府的土地政策,还和货币的增发有关。近年来,随着房价的过快涨幅,很多人习惯性地甩锅。例如,将房价归咎于“高离婚率”、“未婚青年”等等。但是,面对如今的高房价,不应该再疯言疯语随意寻找理由。将深层次的问题通过表面现象来解释,无疑是一种本末倒置。

 

“工服已收回,需交折旧费”

  西安地铁运行分公司工作某员工合同期满后提出辞职。上交工装后,签收人注明“工服已收回,需交折旧费”。办公室负责人并称这是公司规定。公司将辞职员工使用过的工装进行回收,其目的是什么?如果是为了让其他员工继续使用旧工装,就对其他新员工构成了歧视性侵权行为,而且还违背了国家《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况且,《劳动合同法》已经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西安地铁运行分公司根据公司规定收取辞职员工装折旧费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只有立刻叫停这一行为,才是得民心的举措。

 

“吃财政饭的都要捐”

  月收入2000元,却要一次性捐出500元。有湖南平江县在职教师称,县教育系统强制教师捐款。对此,县教体局回应,已发放相关宣传材料,“吃财政饭的都要捐”。捐赠是个人内心真实意愿的表达,从来都是自愿的,如果一定要强制执行,那慈善真的就变味了。而平江县教体局把一个自发行为变成了一项“政治任务”,给教师们贴上“吃财政饭”的标签,用“行政逼捐”来绑架爱心。捐赠面前人人平等,不可因对方是“吃财政饭的”就强制其多捐。其实比强捐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起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善款管理制度,一旦慈善捐款违背“自愿性”原则,就该有人为此承担责任,甚至要承担法律责任。

 

“公务员可以多享受1%~2%的折扣”
  有媒体称,近年在一些城市的高档轿车4S店,不同身份的人享受的优惠不同。比如,公务员可以多享受1%~2%的折扣,个体户却不可以。新闻标题里的“公务员折扣”刺激到了许多人的心理。作为商家,采取什么样的价格策略,给谁打折,本也属于自由经营的范畴。但专门针对公职人员特定群体打折,或许就不是正常的商业策略。尤其是公务员属于权力部门,给公务员购车打折,看起来是像权力靠拢,不利于营造清爽的政商关系。正常的政商伦理,企业与权力部门的边界应该是泾渭分明的。权力部门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与严格的执法,企业要依法经营,而不是彼此之间有什么具体的利益接触。而“看人下菜碟”的销售策略不仅不得人心,也会违背正常的政商伦理,这其实也是一种不正之风。


【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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