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语新解
栏目主持/马岩  2015年第10期第142页  2015-09-21

  编者按:天津港大爆炸的尘埃已经落地。一次次人祸悲剧警醒我们,唯有阳光,才能驱除黑暗和雾霾。说谎封堵绝不是政府处理危机的万能妙策,只有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媒体的报道权,事件真相一步步水落石出,才能真正防范下一个悲剧。
 

“别在关键时候捅娄子”

  中央第八巡视组的进驻,给铁路系统掀起了一轮反腐风暴。部分地方铁路局领导干部连夜更换办公室以免超标,某中层干部因办公室超标一平方米,连夜砌墙以避免违规。华北地区某铁路局党委书记更是在内部会议上提醒干部职工“别在关键时候捅娄子”。想必连夜砌墙的同志并不是真的自己动手,搬办公室也绝非领导一个人就能搞定,想象一下各处的“某局”挑灯夜战,领导和群众同劳作共折腾,也真算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了。现在想起来别捅娄子,为何当初留下这个娄子?为何不一开始就按照办公用房面积的规定老老实实照章办事?另外,今天能连夜砌墙,谁能保证明日不连夜拆墙吗?

 

“这是前任的事”

  吕梁离石区正在修建的高楼随处可见,但有不少项目并没有正规手续。有记者就违建问题采访当地城建部门时,得到的回应则是各种借口和推诿,并称“这是前任的事”!“前任”与“现任”难道不在同一个政府之下吗?即便这一切是“前任”违法违纪所致,但作为“现任”也不应袖手旁观,相反应积极作为,及时清理整改,将损失及影响减少到最少。而这样推诿,究其原因,或许是对自己的能力不自信,对“前任”留下的问题,甚至是违纪违法难题,找不到破解的办法,或许可能是缺乏勇于担当的精神,心里装着小算盘,不愿为“前任”留下的摊子牺牲利益埋单。“前任”留下的好账全收,而坏账则放在一边。无论怎样,损害的最终是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民众办寿酒必须年满70周岁”

  四川通江县日前印发通知规范操办酒席,提出民众办寿酒必须年满70周岁,每隔十年可办一次。制订这一政策,初衷是制止“巧立名目乱办滥办酒席”不正之风。但这种规定既不合理,也不具备可操作性。选择什么时候办寿宴是民众的私权,政府行政上是没有权力干涉的。依法治国是要求“法无授权不可为”,这一通知就是超越职权、于法无据。这些出台的“奇葩”规定,实际上是当地政府行政管理的惯性思维,即便出发点是好的,但形式未免简单粗暴,从而饱受诟病,仅以一纸通知、而不探索更好的解决之道,也难免有惰政之嫌。“堵”不如“疏”,移风易俗决非“下禁令”能解决,而是当地应做好深入调研,加强引导,以身作则。

 

 “屠宰场的名字太霸气”

  在广州市屠宰场新规划方案递交规委会审议的规委会上,广州市长提出,屠宰场的名字太“霸气”,“屠啊宰啊,可以改改。”他建议可用肉联厂或改为食品加工厂,将对新的屠宰场名字进行规范。屠宰场这个名字,早已约定俗成,深深地扎根于公众心中,真不知道名字“霸气”在哪里?再说屠宰场的名字是否“霸气”、是否需要改名,最好交给畜牧兽医专家去做这事,市长不能包打天下,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哪有这么多精力?如果市长把所有部门的事情都干了,这么多部门的这么多人干啥?市长能干得过来吗?倘若市长以行政命令要求屠宰场改名,那就更是贻笑大方了。

 

“不学法、不懂法,成了一个法盲,最终落到身败名裂的下场”
  曾任烟台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的王国群入狱后在悔过书中写道,“这么多年,我觉得自己违纪违法,都是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开始的,再加上不学法、不懂法,成了一个法盲,最终落到身败名裂的下场。”其实作为一名领导干部,经过多年的高等教育,应该是懂法的,但是为什么还会一厢情愿的说出这些“雷言雷语”呢?关键在于“权大于法”“权不畏法”的传统,“官本位”文化的熏陶。他们眼中看到的都是手中的权力,并且自恃权力在手,不用学法懂法也能办事。堂堂副市长、公安局长法律知识如此匮乏,法治意识如此淡薄,何谈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在法治已确定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今天,“法盲”高官频现能不引起世人警醒吗?


【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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