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承受税收之重的跨境电商
文/本刊记者 王悦  2016年第12期第60页  2016-11-23

对于跨境电商来说,财政部等11部门颁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也就是“4·8新政”,意味着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实施新税制。只有清单上的商品能够按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新税制来进口,清单之外商品仍执行一般贸易税收政策或行邮税政策。这让一直以来依靠免除一般进口贸易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来获取利润点的跨境电商犹如遭受当头一棒。

“4·8新政”出台后,遭来各方质疑,海关总署又发文通知新政暂缓执行一年,过渡期的截止期为2017年5月11日(含11日)。“4·8新政”的暂缓执行是一场政府监管部门与市场的博弈还是给还未“醒过神”来的跨境电商留出适应的时间?未来跨境电商的发展之路将何去何从?

 

一份清单告别免税时代

在此新政之前,依托保税区的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按照个人物品邮寄入境的行邮税征税,具有一定免税额度;而新政实施后,取消了免税额度,单独计算跨境电商税,个人物品邮寄入境仍按行邮税征收,具有免税额度,但这就意味着税率将有所提高。

根据规定,单次交易限值提高至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主要是国内有一定消费需求,可满足相关部门监管要求,且客观上能够以快件、邮件等方式进境的生活消费品,其中包括了部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儿童玩具、保温杯等。

“正面清单”的亮相,以及新税制的实施,意味着我国在跨境电商进口发展初期实施的按个人物品征收行邮税的低门槛、低税率的政策红利结束,尤其是取消500元的免税额政策,表明昔日购买500元以下低价消费品的“免税时代”也宣告终结。

这对于跨境电商在免税机制下生存的跨境电商来说,影响巨大。新政前,一直受消费者青睐的产品(化妆品、保健、母婴、)税率较低,最能拉动流量。正是此类产品与一般贸易存在较大的套利空间,备受各大跨境电商企业青睐,成为销售的主要核心产品。然而按照新政的规定,提高税收,那么电商们提价是不可避免。因为现有电商纯利润没有过10%的,但是母婴、食品、化妆品增值税增加幅度接近12%,甚至超过30%。如果跨境电商平台想要维持原有毛利率不变的话,一般商品的价格将上调至少15%,部分商品甚至接近50%,这无疑不是把税收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如果消费者不买账,选择其他替代品,那么这对电商的生存来讲是个不小的挑战。

 

为什么出台“4.8新政”?

随着新政的出台,门槛的提高,打响了一场跨境电商的生存之战。更为电商企困扰的是,眼下正是处于发展趋势一片向好的业态之中,为何政府管理部门要出“4·8新政”,给跨境电商企业一个“拦腰斩”,又在颁布不久宣布暂缓执行,让处于“死缓”的企业提心吊胆、犹豫不决,陷入是生存还是死亡的思考中。

有业内专家表示,新政的提出到暂缓执行,实际是因为政府监管部门对跨境电商的未来发展趋势没有统一的认识,不同部门对这一个问题的看法和态度是不同的。

近几年来,海关部门主动适应新的外贸业态的发展,退出新的贸易监管的渠道和代码,建立跨境贸易试点城市。然而在财政部看来,跨境电商属于B2B模式,本身是一种贸易行为,继续按照针对非贸易物品的行邮税征税,会导致新兴业态与传统业态的不公平竞争,也会使国内商品处于与国外商品的不公平竞争,对国内实体经济、外商在华投资等都带来较大冲击。

然而目前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是趋于“小包化、小单化”,是普惠贸易的表现形式。实际上是因为国际贸易的门槛在降低,推动了全球贸易的便利化。这种发展趋势不单单表现在跨境电商领域,实体市场上也有所表现,比如中国义乌的小商品,通过各种渠道销售到全世界。电子商务(跨境电商)的模式其实是加快了普惠贸易的显现。

其实,“4·8新政”只是通过税收监管手段堵住普惠贸易的趋势而已,趋势是不能违背的,在国际市场贸易信息越来透明的时代下,应该顺应这种贸易的碎片化。对所有的商品税收无疑是转嫁给了消费者,让消费者负担征收,导致物价上涨;让政府征收的难度和成本大大增加;给灰色渠道更多的发展空间。因此新的贸易趋势是势不可挡的,政府应当顺应,而不是阻止。

在国外,大多数的跨境电商都属于市场采购,有很多采购、进口通道,不一定是只按照固定的渠道进口。新政限制跨境电商只走厂家授权的一种渠道,大大限制了其发展。让老虎只吃素是不可能的,因此新政对保税模式的跨境电商影响巨大,其他跨境电商仍然会另寻他法,谋求生机。

跨境电商怎么才能活下来?

从目前跨境电商长远的发展角度来看,存在着政府的监管方式和贸易发展的趋势严重的违背和不相符的问题,需要从顶层的设计,找到更适合发展趋势的监管方式。

跨境电商的问题属于中国改革开放的典型问题,包括对内的改革、对外的开放。所以不是一个部门就能解决的问题,不是商务部、海关、商检就能解决的。

有专家认为,要解决跨境电商的问题,需要政府之间相互协调,建立一个专门的研究小组,在对跨境电商、普惠贸易的发展趋势得到深刻透彻的认识之后,提出既要被国际接受的,同时促进国内跨境电商发展的监管方式。C


【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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