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国物流业实现了趋稳向好、稳中有进的良好局面,物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进一步提升,对物流业持续健康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不久前的“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了《政府工作报告》,对2014年政府工作作了总体部署。为此,本刊记者专访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中国物流学会副会长贺登才,请他对物流业的政策进行综述。
物流业政策环境回顾
对于2013年我国物流业的政策环境,贺登才认为,2013年,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物流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相继考察物流企业,我国物流业在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财税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和改革。
1.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201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正式发布,铁道部撤销,职能一分为三。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原铁道部的企业职责;原铁道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承担原铁道部的安全生产监管等其他行政职责。交通运输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正式启动,由交通运输部统筹规划铁路、公路、水路、民航以及邮政行业发展的综合交通管理体制初步形成。这将有利于推动各种运输方式从分散、独立管理向一体化、集约化发展,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201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确定10项措施降低流通费用。在物流方面提出了推进收费公路清理、规范交通执法和保障物流配送等相关要求。5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包括15部分、38项具体工作,细化落实到15家部委和单位。其中,涉及物流业的内容主要是: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大力推广并优化供应链管理,支持流通企业建设现代物流中心,积极发展统一配送等。
2.财税体制改革影响深远
2013年4月,国务院决定自8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营改增”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国家税制得到简化和规范,中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得到减轻,重复纳税问题得到解决。但经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多次调查,试点以来,大型物流企业公路运输业务部分的实际税负增加幅度普遍在120%~150%之间,不符合试点政策中“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指导思想。可见,对于物流业特别是交通运输业,企业税负出现大幅增加,税率不统一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3.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化
2013年6月25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与物流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有,交通运输部门取消船舶证明签证费、船舶申请安全检查复查费、海事调解费等。这有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促进依法行政。
5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决定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计117项。11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再取消和下放68项行政审批项目。2014年1月,国务院再次出台国发〔2014〕5号文,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8个子项。其中,与物流相关的主要行政审批主要有: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之间兼并、收购审核、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审批、从事内河船舶船员服务业务审批、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引航员注册审批、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物流企业确认、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从事报检业务注册登记、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省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许可等等。国务院要求,除公开事项外,各部门不得擅自新设行政审批事项。向审批事项的“负面清单”管理方向迈进,逐步做到审批清单之外的事项,均由市场主体依法自行决定。
4.物流相关规划陆续出台
3月7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促进综合交通枢纽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以一体化为主线,促进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提高枢纽运营效率,实现便捷换乘、高效换装,为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6月6日,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交通运输推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便捷高效、安全绿色的交通运输物流服务体系。6月30日,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发布《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这是我国首个集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于一体的国家中长期公路网布局规划。9月30日,国家发改委等12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的通知》,这是我国物流园区方面的第一个专项规划,提出了物流园区发展方向。
中国物流业政策环境展望
不久前“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政府工作报告》对2014年政府工作作了总体部署。对此贺登才表示,结合中物联了解到的政府有关部门工作动态,2014年物流业总体政策有这样几点。
1.行业管制趋于放松
李克强总理指出,向深化改革要动力。改革是最大的红利。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物流业行业管制有望稳步放松。一是行政审批有望进一步放宽。二是投资体制改革有望进一步放开。三是税收制度有望进一步推进。今年,铁路运输和邮政业正式纳入“营改增”试点。下一步试点方向是进一步扩大行业范围,逐步将建筑、房地产业、金融和生活服务业等纳入改革序列。此外,消费税、资源税改革,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立法以及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的陆续推进,对物流业也将产生重要影响。
2.市场导向值得关注
《政府工作报告》中多项重点工作涉及物流业,对物流市场的导向作用明显。一是民生物流位置凸显。《政府工作报告》特别提到促进物流配送、快递业和网络购物发展。民生物流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支撑,将受到政府普遍关注。二是城镇化孕育物流新商机。城镇化建设加快物流集聚,离不开城市物流的合理规划和有效保障。三是区域物流布局趋于优化。要推动产业转移,发展跨区域大交通大流通,形成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离不开区域物流和交通一体化协同发展。四是国际物流迎来新机遇。要抓紧规划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推进孟中印缅、中巴经济走廊建设,推出一批重大支撑项目,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物流业“走出去”提供了新的渠道。五是产业升级逐步加快。要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示范建设。物流业一直是服务业试点示范的重要对象,物流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助推经济结构调整和服务业创新发展。
3.行业管理体制改革任务艰巨
当前,我国政府序列中没有物流业专业主管部门,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对物流相关领域进行管理。尽管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难以有效解决。特别是随着行业快速发展,经营模式创新,又出现了许多管理上的交叉和空白。如何进一步建立和发挥部门间统筹协调机制,形成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现代物流市场体系,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提出了新的挑战。从长远看,应该在政府序列中设立专门的物流业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全国物流管理工作。当前,应该强化部际联席会议的协调能力,为物流业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做好准备。同时,也应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改革,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在此形势下,中物联要努力促进政策落实,并要用足用好政策,但也要克服“政策崇拜”,减少“政策依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作为行业社团组织,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将与政府有关部门和物流企业一道,为营造有利于物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而不懈努力。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