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需要不一样的公共服务
文/李炜光  2015年第12期第40页  2015-11-18

人们常把自贸区称为新型改革的实验室,意思是以“试错”的方式,实现更高层次的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为我国下一步的改革和参与国际经济秩序的建设,提供一个示范样本。自贸区需要一个不一样的政府,不一样的政府提供不一样的公共服务。自贸区的成败不在市场,在政府。
自贸区的核心问题,是追求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而现在看,为贸易和投资制造障碍的,并不是市场,而是政府自己。上周末在天津滨海新区的于家堡参加了一个关于自贸区改革与法治问题的研讨会,得到的信息是,目前自贸区发展遇到了一些问题。例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面清单)还存在若干模糊地带。不少内容理论上允许,实际操作上却与法律相悖,同时受到不少部门规章的限制。在金融方面,我国存款利率尚未放开,自贸区内仅能放开一些小额外汇存款利率的试验。在服务业方面,受审批流程的限制,不少服务机构很难落户。由于电信、文化部门的严格控制,电商平台、网店、软件等商业活动也无法开展。
      所以自贸区发展的关键,应当是政府的“自改革”。自贸区就是要在全国一般地区之前接受全球公认的规则体系,把自己置于世界贸易体制的规则框架之内。在贸易便利化这个核心问题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早就拥有共识。我们要做的,首先是尊重和遵行这些规则,而不是相反。规则提供的是发展平台而非对企业家和创业者的束缚。
国际通行的规则,首先是“巴厘一揽子协定”,这个协定的基本内容,就是简化海关手续,削减不必要的文件、费用和程序。另一个就是TPP,其核心内容是取消或降低商品关税,并将其涵盖投资、竞争政策、技术贸易壁垒、食品安全、知识产权、政府采购以及绿色增长和劳工保护等领域。覆盖领域之广远超一般的自贸协定。显然,接受这些规则,自贸区就是中国最早进入法治社会的地方。
自贸区拒绝政策“洼地”,就像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前方有洼地存在,意味着安全系数的降低。在自贸区,企业当然希望有享受税收减免等政策优惠,但相比之下,便利的营销环境、公平、公开和透明的制度以及完备的功能,才是企业最需要的。依照国际通行的贸易规则,在市场准入、审批、管理方面,在海关监管、检验检疫、出口退税、跨境支付、物流支持等方面,要给予入住企业以更多的自由,以降低制造业成本和出口贸易的成本,提高出口附加值。
在自贸区,要重塑地方政府职责,提供高效、透明、公正、便利的公共服务,由一个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的政府,转变成为一个专司公共服务的政府。用一位外企中国区负责人的话说,是那种更加和气的、让人体会到平等的和更能打动人心的行政服务,因为只有这样的政府才能激发投资者的热情,使市场焕发活力,也才有自贸区的健康发展。在自贸区里,应当推崇的是包容、协商、妥协的精神,政府与企业家和投资者们不再是对头,不再是管制与被管制的关系,而是是一种商业味道更浓的伙伴关系。
负面清单管理的意义,远不止于列出限制或禁止投资的领域之目录,而是从控制开放走向自由开放转变的关键一步,它意味着官僚审批制一去不复返、官僚主义主导贸易的旧体制的退场,取而代之的是简洁明了的企业登记制度,这标志着我国自由贸易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现在的问题,是如何破解与现行法律的矛盾和求得中央部委的政策支持,这是个极其复杂的问题,也是考验自贸区管理者智慧和勇气所在。
推进贸易便利化,必须冲破一个“看不见的贸易壁垒”,而延迟通关的时间,提高通关的成本,就是最不确定、最不透明的贸易壁垒。透明度的理念我们早已接受,但在现实推进中阻力重重。自贸区应当全面实现行政审批过程的透明化,同时尽量减少那些不必要的审批程序,使我们的市场,能够在一个完全透明的、阳光的环境中自由自在的成长。
自贸区政府提供的“制度红利”,其实就是斯密所说的“看不见的手”的效用。斯密在他于1776年出版的《国富论》的扉页上写道:女王陛下:请你不要干预我们国家的经济,回家去吧。政府应该做什么?就做个守夜人吧,当夜晚来临的时候,就去敲钟。只要看看街上没有什么偷盗行为,你就回家去睡觉。只要你不管经济,经济就能正常发展。
斯密先生的这段话,常思常新,对于如今中国自贸区的改革具有尤其重要的价值。C


【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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