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快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激发农村金融市场活力,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通过分类推进金融机构改革、鼓励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探索开展农村地区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抵押贷款、支持“互联网+”农村金融发展、改进信贷管理模式、加大对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等措施加快发展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
关键词: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
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共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健全督导考核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和企业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定期督查和通报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各项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健全定期汇报机制,梳理汇总各试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专题研究和协商解决试点推进中的重大事项,评估和总结试点工作成效,及时向政府和人行本地分行营业管理部报告工作情况。加强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大试点工作和农村金融知识宣传,提高社会关注度、认知度,营造良好试点氛围[1]。
二、加快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激发农村金融市场活力
(一)分类推进金融机构改革。推动“三农”金融服务考核达标,打造成为服务“三农”的样板行和骨干行,提高对“三农”的服务效率。加快落实金融改革任务,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在支持“三农”建设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农商行、邮储银行强化街道以下网点、服务点功能建设,持续提高村级金融服务的多样性和满足度,确保涉农贷款年均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年均增速。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立足当地,进一步下沉服务重心,重点支持辖区内“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确保涉农贷款年均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年均增速。
(二)鼓励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鼓励通过直接注资、引进战略投资者、资本托管等形式,壮大涉农担保机构。探索通过再担保公司,合理分担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风险。探索建立合作性村级融资性担保基金,完善融资性担保行业运行机制。根据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行业标准,开展信用评级,正向激励两类贷款公司更好发挥支农服务作用。根据上级制定出台的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试点细化方案和配套政策,探索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有效途径,力争设立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鼓励融资租赁企业拓展业务领域,积极开展农业设施设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涉农融资租赁业务规模提升[2]。鼓励金融仓储公司面向农业农村开展保兑仓业务、标准仓单业务和动产监管保值等业务,盘活涉农企业存货。
(三)探索开展农村地区普惠金融综合服务。深入推进支付惠农示范工程建设和保险下村,确保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全面实现联网通用功能,并逐步增加代理缴费、汇款、保险、理财业务以及提供农产品现货期货价格信息、开展金融知识宣传等功能。力争涉农金融机构街道级网点安装自助服务设备。逐步升级助农取款服务点,力争创建助农取款服务示范站(点)、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示范站、支付惠农示范行。积极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平台建设,畅通和拓展融资渠道,形成农业农村资金投入可持续增长的机制,实现农村产业信贷资金需求的“应贷尽贷”。搭建集信贷需求征集、支农政策集成、农业信息和农村金融产品发布、资金供需对接、农产品供需对接、农产品众筹、信用信息汇集等功能于一体的“政银企”综合性融资服务平台;按标准规范建设集“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农业农村电商服务”“三合一”的村级服务站和街道服务中心,开展相关政策宣传咨询、产品推介发布、信息汇集及其他相关业务代办等,按需求将金融服务植入村级服务站,实现金融与社会服务同规划、同部署,资源共享和整合,解决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一)扩大经济林木(果)权、林权抵押贷款规模。加快推进经济林木(果)权确权颁证工作,建立经济林木(果)权抵押登记管理制度,探索设立林农互助担保合作社,逐步形成以林权证、经济林木(果)权证、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等为基础的林权抵押贷款制度。
(二)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抵押贷款。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根据相关要求,加快推进土地经营权直接抵押融资业务。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推动金融机构优化相关金融产品设计,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深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抵押融资。鼓励银行和小贷公司参照同等条件国有建设用地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价值评估,做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规模。探索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农用地占补平衡指标抵押融资,支持新农村建设。
(三)慎重稳妥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明确试点目标和路径,制定完善农民住房确权登记颁证、流转平台搭建、风险补偿、抵押物处置、风险防范和化解等配套制度,进一步简化抵押登记流程,积极稳妥的开展农民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3]。
(四)发展农村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抵(质)押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业设施设备、农作物、农产品等农村动产抵(质)押贷款。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权能,探索集体资产股权抵押融资。探索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资本(股本)、知识产权抵押融资工作。
(五)支持“互联网+”农村金融发展。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工程建设,建立相应互联网支付服务体系。发展农村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业务,搭建金融O2O平台。加大对本土电商平台的培育力度,引进国内知名电商企业,鼓励金融机构与电商平台合作共享数据信息或自主搭建线上金融服务平台,降低沟通成本,简化审批程序,拓宽“三农”金融服务范围。探索运用实物众筹和股权众筹等方式,实现社会资金和三农项目、涉农企业的有效对接。我国经济学家林毅夫、刘劲哲、吴敬琏、厉以宁指出:要优化农村电商和互联网金融发展环境,加强农产品电商品牌建设和推广,鼓励创建农产品电子商务自由品牌和产品追溯体系,加强农产品流通标准体系建设,逐步规范农产品的网上流通。
(六)建立农村财产权抵押资产处置机制。规范使用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基金,对以农村房屋、农村土地经营权、花卉苗木(不含林权)和农业设施为抵押但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进行债权收购,不断完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七)建立农村财产权抵押资产再流转、收储和评估机制。加强对农村产权资产评估机构的规范管理,引导农村产权资产评估机构按照市场化模式运作,鼓励金融机构将农村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鉴定书作为抵押融资评估基础,拓展农村产权价值评估业务,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价值评估体系。
(八)改进信贷管理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微贷技术进行信贷流程再造,积极发放农村小额信用贷款,为农村小规模经营者、各小微养殖户以及促进农村城镇化的服务业开拓者提供信贷服务,探索推广农业职业经理人信用贷款业务。支持涉农金融机构积极创新运用产业链金融产品,依托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电商平台,加大银企金融合作,共享数据信息,针对农业生产销售各环节设计金融产品,开展订单仓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资产包转移等业务,实现产业链经营整体管理、龙头企业主体支持、农户贷款批量投放的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单列涉农信贷计划,向上级争取涉农信贷审批权限,设立“三农”服务中心或专业支行,简化业务审批环节和流程。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积极推行信贷产品和服务标准化,面向“三农”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推行简易合同,规范收费标准,合理确定利率。鼓励金融机构提升农户小额贷款不良容忍度,推行贷款尽职免责制度。推动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内部考核机制,运用内部激励约束手段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
(九)加大对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按照年度金融支持 “三农”经济发展信贷指引精神,明确信贷政策支持的重点领域和各涉农金融机构的支持重点,引导涉农金融机构找准定位和分工,实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型城镇化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领域客户金融服务覆盖率明显提升。充分发挥涉农金融机构尤其是政策性银行在农村重点领域中的作用,以新型城镇化、水利建设、农村路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主要切入点,持续加大农业农村中长期信贷投放,做好农业转移人口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各涉农金融机构根据重点支持领域和项目名录,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项目业主、行业协会的对接合作,深入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主办行制度,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现代粮食产业基地、特色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等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4]。
(十)创新涉农保险服务。加大涉农商业性保险产品创新力度,探索发展蔬菜质量保险等新型涉农保险产品,发展农机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建立农业保险理赔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农业保险理赔前提条件的要求。我国经济学家张维迎、刘劲哲、郎咸平、张五常指出:要加强银保合作,推动保险公司与银行、农户签订三方协议,积极开展“银保财”互动融资。发展保单质押和农村小额信用保证保险业务。C
(作者单位:西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参考文献
[1]邵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要组建农村金融服务室[J].内蒙古电大学刊,2019,(3):65-67.
[2]王寿辰.经济新常态下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新举措[J].办公自动化,2019,(5):43-45.
[3]陈敏.金融支持农业发展增收脱贫策略[J].天津农林科技,2018,(2):41-44.
[4]盛毅.农村商业银行金融信息化管理创新研究[J].投资与创业,2019,(3):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