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语新解
栏目主持/马岩  2018年第05期第88页  2018-04-19
   编者按:针对目前的网络公司数据泄密问题,国内某互联网大佬辩护说,中国人对隐私问题更加开放。如果他们可以用隐私换取便利,在很多情况下他们是愿意的。客户隐私被“便利”地利用,正说明蕴含着太多隐患漏洞。这样摆出一副和用户交易隐私的姿态,恐怕是公众所不能接受的,在公平的市场竞争中,无疑会流失大量用户。

“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
  春节前,三亚市发改委召开2018年春节期间旅游饭店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要求旅游饭店依法经营、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进一步保障三亚旅游市场秩序,维护市民游客合法权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否需要政府主导旅游饭店的价格值得商榷。政府部门的职责在于监管,而不是过分干预旅游市场。包括饭店在内的三亚旅游市场的乱象,不是制定一个政府指导价就能消除,更大的原因在于监管和执法力度不够。可见,政府为旅游饭店制定指导价是把劲儿使错了地方。如何营造一个更文明的旅游环境,赢得良好的口碑,挽回影响,对三亚来说其实不难,加强监管,执法到位就是办法,而非出台不切合实际的政府指导价。

“只要以‘包年制’方式支付几万元,就保证不发布针对这些乡镇的‘不利言论’” 
  央视调查,一家名为“印象宿迁”的网站与当地多个乡镇签订“合作协议”:只要以“包年制”方式支付几万元,就保证不发布针对这些乡镇的“不利言论”。网络监督是公民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在一些地方却存在被异化、被逆向产业化的情况。监督权正是一项宝贵的公民权利,监督如果出现了问题,被一些人利用,会导致人们陷入真假难辨、监督乏力的困境,严重的还会影响到政治制度的良性运转,造成恶劣后果。治理“要删帖先交‘保护费’”之类的乱象,就要依法取缔各类不合法的网络公关公司,有力惩治那些以极尽构陷为能事的不法网站负责人,及其笼络的“打手”,从而保证网络监督的品质和效能,还网络舆论场以清朗。

“贷款农牧户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予发放贷款”
  2月11日中国网曝光农行内蒙古分行一分支机构在开展“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时,要求贷款农牧户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予发放贷款。作为商业银行,为规避风险,确保贷款的安全性,采取一些措施控制风险,力求自保,不是不可以,但不能侵犯客户的合法权益。银行办理扶贫贷款是精准扶贫的一大内容,而要求贫困户买保险,无异于让他们雪上加霜。发扶贫贷款搭售保险是不折不扣的行业“霸王条款”,最终目的不但是搞权力自肥,更是违反了《反垄断法》,属于违法行为,理应从严查处。

“公厕管理员并不是扫厕所的,主要负责管理”
  武汉市发布2018年度事业单位聘工作人员简章,其中洪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厕管理站要招两位公厕管理员,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厕管理员并不是扫厕所的,主要负责管理”。管理厕所并非高端技术管理,一般的人都可以管理好。如果都像这样招聘高学历的人,无疑会剥夺低学历人的就业机会,而在我们这个追求就业与机会公平、平等的社会里,放纵高学历抢夺低学历者抢饭碗,就是放纵一个群体为了利益而损害另一个群体,必然导致用人上的“马太效应”,这种做法既不利于人才的正常流动,也会在社会上造成人才“阶梯性裂痕”。


“如外卖小哥送外卖发生交通事故,一人涉伤亡交通事故,则网点全员要停工”
  某市交警部门为治理外卖送餐乱象发布规定:外卖小哥第三次交通违法被交警查处,将被辞退;如外卖小哥送外卖发生交通事故,一人涉伤亡交通事故,则网点全员要停工。每个人就其行为自负其责,在现代社会,这本应是常识。可该市交警部门却出台规定:如外卖小哥送外卖发生交通事故,一人涉伤亡交通事故,则网点全员停工,这不成现代版的“株连”了吗?更何况无论是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还是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都找不到该市交警部门推行“一人事故,全员停工”的依据。“在私权利,法无禁止即可为;在公权力,法无授权即禁止”,也是常识。交警部门不宜在缺失上位法规支撑的情况下,就自我赋权,过度干预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事务和侵犯外卖小哥就业权利。

【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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