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降本增效剑指供应链金融
文/本刊记者 李静宇  2024年第9期第28页  2024-09-11

  2024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物流是实体经济的“筋骨”,联接生产和消费、内贸和外贸,必须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引发了一场关乎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发展、产生广泛深刻变革的重大议题。与此同时,社会各界对于“我国物流成本高不高、有没有进一步降低的空间”“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降的是什么、怎么降、谁来降”等一系列问题开展了深入研讨。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长何黎明在第二届京津冀现代商贸物流金融创新发展百人大会上的致辞中指出,“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既不是单纯地降低物流服务价格,也不是简单地降低物流企业运行成本;既不是降低物流行业本身的运输、仓储、管理等单一环节成本,也不是仅仅依靠物流企业的自身努力就能实现。”

  何黎明会长强调,“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需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率导向,抓住影响物流成本降低的‘物流资源配置效率低、流通循环效率低’等关键因素,集中精力解决目前‘单一环节成本低、全链条成本高’的突出矛盾,为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在此过程中,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应对推动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贡献应有之力。供应链金融是实现物流业与制造、商贸流通融合发展的重要工具。供应链金融能够促进物流资源的集约集聚,通过在产业集聚区建设供应链组织中心,促进物流资源的大规模集聚,进而实现物流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协同化;通过供应链金融穿透式的资金融通、结算和支付体系,有效推动供应链端到端的“短链”变革,压缩和减少中间环节,进而减少物流搬运和库存成本。

  对此,何黎明会长强调,“要深耕产业场景,构建物流与供应链金融服务供给新生态,推动供应链金融规范、创新发展。”

  近年来,尽管供应链金融发展取得了显著进步,但是与产业链对供应链金融的迫切需求以及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根本要求相比,在基础制度建设、协同创新和主体培育等方面还存在着很多不适应,“物的信用”“数字信用”还没有建立,必须聚焦制约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核心问题和突出矛盾从基础制度和规范层面逐步解决。

  何黎明会长建议:一是尽快制定基于产业场景和主体责任的供应链金融业务规范,特别是当前要研究制定《大宗商品供应链金融业务操作规范》和《国有企业供应链金融业务规范》,明确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所需要的基础设施配套标准、各参与主体责任分配、业务执行要求以及全链条的操作流程及规范。

  二是加强主体培育,开展“供应链金融规范与创新试点”和《供应链金融服务企业评估》工作。面向产业集聚区、重要资源行业领域、关键制造核心技术和“双碳”绿色金融领域,以推进“电子仓单”“电子运单”“电子提单”以及数字化,“产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应用为基础,开展“供应链金融规范与创新试点基地”和“供应链金融规范与创新试点企业”创建工作,同时针对不同的服务主体,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企业评估”工作,为供应链金融规范创新发展建立标杆和指引。

  三是推进物流与供应链领域“融资信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核心企业、金融机构、物流企业以及平台之间数据的链接机制,为金融供给侧和企业需求端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和供需精准匹配对接服务;建设供应链金融数据信用体系,以确保金融机构能够准确评估供应链中存货信用;完善供应链金融物流行业监管体系,整合监管数据和信息,实现监管可视化和货物可控。C


【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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