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方案》表示,推动大宗物资“公转铁、公转水”,在运输结构调整重点区域,加强港口资源整合,鼓励工矿企业、粮食企业等将货物“散改集”,中长距离运输时主要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运输时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
《方案》提出六方面政策措施:
一、提升多式联运承载能力和衔接水平
《方案》要求,完善多式联运骨干通道。强化规划统筹引领,提高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布局和建设水平,加快建设以“6轴7廊8通道”主骨架为重点的综合立体交通网,提升京沪、陆桥、沪昆、广昆等综合运输通道功能,加快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长江黄金水道、西江水运通道等建设,补齐出疆入藏和中西部地区、沿江沿海沿边骨干通道基础设施短板,挖掘既有干线铁路运能,加快铁路干线瓶颈路段扩能改造。
——加快货运枢纽布局建设。加快港口物流枢纽建设,完善港口多式联运、便捷通关等服务功能,合理布局内陆无水港。完善铁路物流基地布局,优化管理模式,加强与综合货运枢纽衔接,推动铁路场站向重点港口、枢纽机场、产业集聚区、大宗物资主产区延伸。
——健全港区、园区等集疏运体系。加快推动铁路直通主要港口的规模化港区,各主要港口在编制港口规划或集疏运规划时,原则上要明确联通铁路,确定集疏运目标,同步做好铁路用地规划预留控制;在新建或改扩建集装箱、大宗干散货作业区时,原则上要同步建设进港铁路,配足到发线、装卸线,实现铁路深入码头堆场。
二、创新多式联运组织模式
《方案》提出,丰富多式联运服务产品。加大35吨敞顶箱使用力度,探索建立以45英尺内陆标准箱为载体的内贸多式联运体系。在符合条件的港口试点推进“船边直提”和“抵港直装”模式。
——培育多式联运市场主体。深入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到2025年示范工程企业运营线路基本覆盖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
——推进运输服务规则衔接。以铁路与海运衔接为重点,推动建立与多式联运相适应的规则协调和互认机制。研究制定不同运输方式货物品名、危险货物划分等互认目录清单,建立完善货物装载交接、安全管理、支付结算等规则体系。
——加大信息资源共享力度。加强铁路、港口、船公司、民航等企业信息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开放列车到发时刻、货物装卸、船舶进离港等信息。
三、促进重点区域运输结构调整
《方案》要求,推动大宗物资“公转铁、公转水”。在运输结构调整重点区域,加强港口资源整合,鼓励工矿企业、粮食企业等将货物“散改集”,中长距离运输时主要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运输时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探索推广大宗固体废物公铁水协同联运模式。深入开展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
——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晋陕蒙煤炭主产区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区域内疏港铁路、铁路专用线和封闭式皮带廊道建设,提高沿海港口大宗货物绿色集疏运比例。推动浩吉、大秦、唐包、瓦日、朔黄等铁路按最大运输能力保障需求。
——加快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铁水联运、江海联运发展。加快建设小洋山北侧等水水中转码头,推动配套码头、锚地等设施升级改造,大幅降低公路集疏港比例。鼓励港口企业与铁路、航运等企业加强合作,统筹布局集装箱还箱点。
四、加快技术装备升级
——《方案》提出,推广应用标准化运载单元。推动建立跨区域、跨运输方式的集装箱循环共用系统,降低空箱调转比例。探索在大型铁路货场、综合货运枢纽拓展海运箱提还箱等功能,提供等同于港口的箱管服务。积极推动标准化托盘(1200mm×1000mm)在集装箱运输和多式联运中的应用。加快培育集装箱、半挂车、托盘等专业化租赁市场。
——加强技术装备研发应用。加快铁路快运、空铁(公)联运标准集装器(板)等物流技术装备研发。研究适应内陆集装箱发展的道路自卸卡车、岸桥等设施设备。鼓励研发推广冷链、危化品等专用运输车船。推动新型模块化运载工具、快速转运和智能口岸查验等设备研发和产业化应用。
——提高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积极推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航空器应用,推动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港站枢纽规划建设充换电、加气等配套设施。在港区、场区短途运输和固定线路运输等场景示范应用新能源重型卡车。加快推进港站枢纽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协同推进船舶和港口岸电设施匹配改造,深入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
五、营造统一开放市场环境
《方案》要求,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多式联运政务数据安全有序开放。深化铁路市场化改革,促进铁路运输市场主体多元化,研究推进铁路、港口、航运等企业股权划转和交叉持股,规范道路货运平台企业经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运输服务市场。
——规范重点领域和环节收费。完善铁路运价灵活调整机制,鼓励铁路运输企业与大型工矿企业等签订“量价互保”协议。规范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收费,明确线路使用、管理维护、运输服务等收费规则,进一步降低使用成本。规范海运口岸的港口装卸、港外堆场、检验检疫、船公司、船代等收费。
——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推动加快建立与多式联运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明确各方法律关系。加快推进多式联运枢纽设施、装备技术等标准制修订工作,补齐国内标准短板,加强与国际规则衔接。积极参与国际多式联运相关标准规则研究制定,更好体现中国理念和主张。研究将多式联运量纳入交通运输统计体系,为科学推进多式联运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六、完善政策保障体系
《方案》提出,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统筹利用车购税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多种渠道,加大对多式联运发展和运输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牵头设立多式联运产业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管理。鼓励各地根据实际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资源保障。加大对国家物流枢纽、综合货运枢纽、中转分拨基地、铁路专用线、封闭式皮带廊道等项目用地的支持力度,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提高用地复合程度,盘活闲置交通用地资源。
——完善交通运输绿色发展政策。制定推动多式联运发展和运输结构调整的碳减排政策,鼓励各地出台支持多种运输方式协同、提高综合运输效率、便利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通行等方面政策。在特殊敏感保护区域,鼓励创新推广绿色低碳运输组织模式,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