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读往来
  2017年第04期第102页  2017-03-20

  3月,我们编辑着这一期的杂志。3月,最热门的话题当属两会。盘点两会,振兴实体经济成了网红爆款议题。
  近几年来经济下行,实体经济不振,如何破局已成为大家极为关注的事情。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实体经济从来都是我国发展的根基,当务之急是加快转型升级。”他表示,要打造面向大众的“双创”全程服务体系,使小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竞相迸发。
   物流业是当下创业的热土,互联网+物流也成了创新的高地。那么国家如何扶持物流企业创新呢?国家应该出台一揽子政策,完善资本市场法律法规,把“脱虚向实”的措施真正落实到位,促进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并成为“新经济”的代表。

 

编辑部:
     在今年两会上引爆了一场论战。全国人大代表、广东马可·波罗陶瓷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建平公开炮轰淘宝伤害实体经济,称其严重扰乱价格和服务体系,是对实体经济的釜底抽薪。淘宝则回应说,淘宝网是百分之一百的实体经济,实体经济搞得好有我们的功劳。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表示,互联网是把双刃剑,能帮助实体经济发展,但做得不好的话,对实体经济伤害也比较大。看来对此问题企业家们看法不一,孰是孰非尚无定论。故此,希望贵刊刊登有关方面的文章和案例,以解读者之惑。——洛阳读者齐欣然

 

编辑部:
  物流成本居高不下很大一部分是公路“三乱”造成的,眼下政府说要做“减法”,就是全面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加大对各种违规收费查处力度,有效降低企业运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如此看来公路“三乱”也在“减法”之列,那么消除公路“三乱”或将指日可待了!不过,话虽如此,我们还是有所担心,清理公路“三乱”多年,可总是“按下葫芦浮起瓢”,“三乱”改头换面出来收“买路钱”。那么,此次政府说要做“减法”,不如干脆来个精简机构,把那些能够制造公路“三乱”的机构撤掉,“三乱”还会多吗?——天津读者郭世明

 

编辑你好:
  今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报告中提出,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请问编辑,加计扣除是怎么一回事?——重庆酉阳读者肖瑚

 

读者朋友肖瑚你好:
  加计扣除是税法规定的计算方法,是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如果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则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国家2016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对该规定进行了细化,明确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也就是说,按照研究费用是否资本化为标准,分两种方式来加计扣除,但其准予税前扣除的总额是一样的,即都是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的150%。C本刊小编


【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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