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需要合理化
点评:《快运物流》副主编 吴学谦
据了解,国内各省地市对于快递业者最常使用的电动三轮车,态度都是大同小异,只不过有的地方严一些,有的地方宽松一些。各城市打击三轮车上路的理由无非是非法、影响交通安全、影响城市形象等,而采用的办法无非也就是禁止上路、路段限行、罚款等,当然这些政策背后也有柔和的一面,那就是永留后路,禁而不必止,对于快递企业和个人来说时刻准备着被扣车罚款,或者大一些的企业采用公司公关的方式,想办法搞定当地主管单位,以求放过一马。
市民们实际上可能很容易找到电三轮车的替代品,但快递这个目前如火如荼的行业则非常困难,一者电三轮确实支撑了快递业宠大的城市配送业务,另一方面从十多年的实践中,快递企业和从业的人们尚没有发现较电三轮更加适合国情和行业的实用而高效的运输工具。快递用电三轮,这船已经大得不可能掉头——更何况电三轮的普遍使用还支撑着庞大的上下游行业,如果细算起来,这个产业链也是上关乎制造业,下关乎百姓民生。
如此重要的问题,为什么总感觉解决无道呢?为什么会成为有关主管部门在文件上头痛的问题呢?个人以为,这就如同很多政府部门不喜欢在本地发展以货运集散地为代表的物流业一样,因为他们既带不来如轿车那样的规模工业,也带不来总部基地般的税收,更带不来西服革履的光鲜形象。
作为中国的平民百姓,我们还不太习惯对政府行为进行公然批评,大家更多的时候会在思考自己的诉求是否恰当,并探索用什么样恰当的语言、恰当的方式去表达这种诉求。
电动三轮车的问题再一次让我们想起大禹治水,在管理上是疏还是堵?当然,疏起来管理者工作可能会很累,或甚于三过家门而不入,但堵起来一禁了之则显得很轻松。
中国快递业的现状,一定是适合当前国情的,我们不可能立刻淘汰所谓的落后交通工具(电动三轮车在我看来一点儿都不落后,无论从缓解交通拥堵,还是从我们提倡的绿色低碳出行上),快捷方便和低成本是电三轮在中国大行其道的根本原因。
我们今天找不到一家成规模的快递公司不用电动三轮车的,大家都在光天化日之下,做着违法的勾当。对于电动三轮车这种正在大行其道的违法运输工具,怎么办呢?如果存在法律法规空白,或者法所不允的情况,我们是不是可以尽快搞一次听证调整?将非法的变成合法的,那么管理起来是不是会更加顺理成章?快递业从而也不至于再像《邮政法》出台之前那样,继续过着如贼如鼠的日子。
政府很忙,行业协会可以多出些力,我们一起为改变“电驱动三轮车由于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不予核发牌证,禁止上路行驶”的现状而努力。C
快递企业转型正当时
点评:民航快递 杨蕾
快递电动三轮车很大程度解决了由于交通堵塞造成快递延迟交付的问题,同时也为快递企业解决了燃“油”之急,大大降低了快递企业成本。但是也带来了一些交通安全的问题。
首先,对快递企业来说,电动三轮车送快递方式确实是一种环保节能的低成本手段,电动三轮车,无论是大的电商到小的民营快递企业都很受欢迎。而且,目前一些快递企业与快递员实际上是类似于一种承包派送的方式,在使用电动三轮车方面都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协议,实际上的电动三轮车的购买或者保养等费用是由快递员买单。如果禁行了电动三轮车,势必一定会有另外一种工具来替代,而目前尚未出现这种替代方式,那么禁行只会给快递企业带来更大的麻烦。同时禁行了电动三轮车后,新的替代方式也会有它的弊端。
目前,已经出现了不少代收、代发快递的网点,类似于淘宝代收货点,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上班族上班时间无法收货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电动三轮车的问题。但是随之也有隐私被暴露、货物被冒领等等的风险。
因此,快递电动车三轮车尽管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正是被需要,所以在未出现其他替代方式前,它的地位还是难以撼动的。电动三轮车行不通,那么电动四轮车、电动汽车或许有可能未来的某个时期在快递企业中流行起来。当然最终将由什么方式决定快递企业的运输工具和运输手段,往大了说要依赖于物流整体的发展规划,往小了说也要与城市、社区的规划相匹配。C
快递电三轮应纳入特殊管理
点评:新浪网友
对于快递员电动车的使用一直存有争议,去年深圳交警局公开征求意见,市民支持限行的共209人,占51.2%;反对限行的共135人,占33.1%;持其他意见的共64人,占15.7%。交警局表示,深圳道路资源紧缺,电动自行车易造成他人伤亡难以赔偿的现实问题,因此部分道路“限电”确有必要。
深圳的做法是,全市暂不限行的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共45306辆。经与各特殊行业的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沟通,特殊行业使用的电动车统一车身颜色,公共设施抢修类为深黄色,邮政、报刊投递类为深绿色,其他类为天蓝色。驾驶人仅在从事本职工作时方可使用,且须穿着车辆使用单位的统一服装并携带身份证件、工作证件。对被处罚3次以上的,或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且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驾驶人,取消其驾驶特殊行业车辆的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库;对一年内被处罚的次数占本单位车辆总数20%的使用单位,削减该单位的总备案数量5%。
我觉得这个办法很不错,对于日达公司所在的城市是否可以推行?C